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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政工职评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2017-12-04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和市委教育工委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政工职评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工职评政策

    1.政工职评政策严格执行《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手册》(2011年8月修订版,以下简称“《工作手册》”)的规定。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将继续组织2018年申报人员资格集中审核工作,学校将根据通知要求到现场统一办理申报人员资格审核手续。

    2.思想政治专业课考试按照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年度考试通知组织开展。2018年,专业课考试将启用新大纲(2018年1月1日前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发布)。思想政治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证书有效期按《工作手册》有关规定执行。考试有关通知发布和网上报名地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栏目,网址http://www.bjrbj.gov.cn/

    3.各单位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组织好政工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以《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为审查依据,凡政工专业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未达到72学时的,不得申报中级以上政工专业职务。

   4.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2018年7月31日以后调入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不参加2018年度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

    5.参评人员的学历和履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

    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一)拟参加2018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一式2份,见附件,注:“单位意见”栏不需要盖章);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

    3.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

    4.现岗位说明书(一式1份);

    5. 符合申报职务评定条件要求的年限期间内的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式1份)。

    (二)资格审核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通知本单位拟参加2018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于2017年12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党委组织部。

    地  点:博纳楼412室      联系人:张北公  83952014

学校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