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组织部选调干部的通知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2009-06-0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市委组织部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入工作,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拟从6月上旬开始集中差额选调部分干部到市委组织部机关和部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见附件
二、选调干部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组织工作,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中共党员,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推荐到部机关岗位的,应具有公务员身份,科级(含)以下职务,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选调干部程序
经学校和市委教育工委选拔推荐的干部均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差额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为期半年的借调试用,经试用考察,表现良好的正式调入市委组织部。
有报名意向者请于6月9日前向党委组织部咨询。
联系人:朱玉华 电话:83952032
党委组织部
200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