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申报及我校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3、根据上级要求,曾经享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的困难党员原则上不再作为教工委补助的推荐人选,但可以享受校内补助。
二、补助标准
获教工委审批的生活困难党员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未获得教工委补助的,学校党委将酌情进行补助。
三、推荐名额
全市全年共补助约1000人,分配给高校系统61个名额(分春节和“七一”两个批次予以补助)。我校可以向工委推荐1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党员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
四、工作步骤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2013年10月29日(周二)中午前将《“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cueb.edu.cn。
2、学校审核、申报。2013年10月31日,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教工委。
3、上级部门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并发放补助资金。上级部门按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并分春节和“七一”两个批次发放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职责,是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的重要意义,切实树立为党员服务的意识,通过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的真心关爱、真诚帮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2、严格把关。要统筹考虑并严格把关,客观公正地确定补助申报对象,保证把帮扶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党员手中,用在最困难的党员身上,以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
3、认真组织。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填写申报人员困难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地详尽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处理困难事件等开销情况要表述清楚,对于曾经享受过的补助也要如实填写。“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要认真核对填写,确保准确无误。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严格发放手续,确保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给生活困难党员。
联系人:张北公 83952014
附件: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