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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教师党支部书记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2018-06-04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实施细则》,现制定2018年上半年教师党支部书记评级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评范围

  学校各学院下设的教学、科研单位的一线在岗教师党支部书记。

  二、考评等级划分

  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三、考评程序

  (一)教师党支部书记所在的支部参加2018年上半年基层党支部考核。(6月13日前)

  (二)教师党支部书记所在的支部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且排名在本单位前20%的,该支部书记具有推荐为优秀的资格;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上,且排名在本单位前60%的,该支部书记具有推荐为良好的资格;考核得分在60分及以上的方可评为合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应为不合格。

  (三)优秀、良好的名额由学校党委统筹下达,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根据教师党支部考核分数和教师党支部书记的个人表现,研究确定教师党支部书记考评等次,并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党支部书记考评结果汇总表》报送至组织部。(6月15日前)

  (四)公示(6月16日—22日)

  (五)党委常委会审批(6月下旬)

  四、特殊情况

  教师党支部书记所在党支部的考核分数,作为该支部书记评定的基础。根据党支部考核得分,有下列情形者进行减分或认定:

  1.教师党支部书记“学评教”成绩应达到85分以上,未达到者所在党支部考核得分减5分;

  2.教师党支部书记应保质保量地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无故未完成者所在党支部考核得分减5分。

  3.考核期内教师党支部书记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学期该支部书记考核结果应认定为不合格。

  五、本通知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凤磊    83952024

  程  璞    83952227

  附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党支部书记考评结果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4日